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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出神命定的生活

  • 梁興瓊
  • 2024年5月12日
  • 讀畢需時 13 分鐘

經文:哥林多前書七:12~24

弟兄姊妹平安,今天是母親節。我在此要向在座與線上所有的母親們表達感謝與 祝賀之意,謝謝妳們經常操持家務為家庭付出的一切,甚至同時要在職場為提振 家中的經濟打拼。我的母親婚後就沒有擔任過任何正職的工作。但是為了增加家 裡的收入,我們家就像小型的加工廠一樣,她從外面接了各式各樣的活回來幹! 織毛衣、做聖誕燈飾、焊電線、做旗袍的鈕扣、做保母帶孩子…。每當她領工資 的時候,就是我們最開心的時候,因為新的衣服、玩具就會到我們三兄弟的身上 與手上。我媽媽常常自豪的說:「我們家雖然經濟環境不是太好。但是,你們三 個沒有穿破的衣服,也沒有誰撿誰的衣服穿。」我想經歷過40,50年代生活的人, 都會有類似的體驗。媽媽謝謝妳!謝謝妳為我所付出的一切。感謝上帝賜給我們 每一個人都有母親,願恩主賜福所有的母親身體健康,子女孝順敬重她們,有從 祢而來的平安喜樂。 上週 Paul 傳道與我們分享了「從神國的角度看婚姻與獨身」,提醒我們要留心我 們的身體與神的關係,我們身體所經歷的都發生在耶穌的身體上,守獨身是為了 專心神的國度,主裡的婚姻是完全彼此交託,一生一世的委身。今天我要繼續與 大家分享七章12~24節的經文。

我們一起來禱告!

愛我們的父神,祢的話語是我們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。感謝祢設立了婚姻制度, 特別是祢賜給我們與婚姻伴侶關係的明智吩咐。我們祈禱我們能夠真實的活出祢 教導我們的生活方式,我們祈禱我們中間所有未信的伴侶,能夠因著我們敬虔的 生活方式,不僅被分別為聖,更要轉身跟隨祢,同得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架上所 成就的救恩。願一切的榮耀歸於祢。禱告祈求奉祢愛子耶穌基督寶貴得勝的聖名。 阿們!

上個星期 Paul 傳道帶領我們「從神國的角度看婚姻與獨身」。但是,究竟古代的 人又是如何看待婚姻與獨身呢?古代多數的人不贊同獨身;甚至許多猶太教師認 為這是有罪的,因為繁衍後代是人生大事,「生養眾多,遍滿全地」被視為所有 猶太人的經訓。而且,婚因是防止濫交與性誘惑的有效辦法。古人的看法大致有:

  1. 婚姻與繁衍後代對於身體狀況允許的人是最重要的事(多數人的看法)。

  2. 婚姻會使人分心,智者不應涉入。除非找到對人生有相同想法的配偶(犬儒)。

  3. 婚姻對大多數人是好的,但對專心一意追求屬靈之事的人,則屬例外。

保羅的看法則是將上述的第二和第三種觀點放在一起。

一、配偶信仰不同不必離婚

12 我對其餘的人說,不是主說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 住,他就不要離棄妻子。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 要離棄丈夫。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,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 丈夫(原文是弟兄)成了聖潔;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,但如今他們是聖 潔的了。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!無論是弟兄,是姊妹,遇 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16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 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
保羅從信中發現,哥林多教會的部分信徒對於兩性關係抱持的態度是「男不近女 倒好」(7:1b)。他們不僅主張要藉離婚來終止性關係,更想以此推論與異教徒的 婚姻,就是不信的配偶會污染婚姻。然而,保羅在第10~11節命令已經結婚的人 說:「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 不可離棄妻子。」因為,這是主的命令。現在保羅要繼續談論關於離婚的議題。 保羅在對「沒有結婚的人」、「寡婦」(vv.8~9)和「已婚的人」(v.11)說完話後, 接下來對「其餘的人」說,那麼誰是「其餘的人」?由第12~13節的經文可以 知道,保羅這話是對基督徒說的,特別是他們有不信的配偶的基督徒。可是,保 羅這時強調「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 妻子。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丈夫。」這段 話不是主說的。對比第10節的命令,保羅表現出他非常謹慎地分別主的話和他 自己的教導。正好澄清了某些人以為初代教會的信徒會隨意編造需要的話語,硬 說這是基督說的這種論調。「保羅並沒有濫用自由編造耶穌的語錄,這在歷史上 是十分關鍵性的重點。」

那麼我們要如何來理解保羅所要表達的意思?保羅是要說耶穌在世的時候從未 解決過這樣的問題。保羅不是要頒布規條,而是以一個哥林多教會值得信賴之人 的身份來說話,因為他相信他有神的靈(v.40)。現在,為了要排解信徒生活上的 爭論,他需要使用主所賜的權柄來教導信徒。在希臘—羅馬的世界裡有許多如同 經文第12~13節的現象,並非所有的家庭都像司提反家一樣全家歸信(16:15), 很多人是結婚之後才信主的。所以,保羅是以兩種不同的角度來看信徒與不信者的婚姻,而關鍵全在乎那不信的一方。若不信的妻子也「情願」和他同住,表示 妻子同意與基督徒的丈夫繼續婚姻關係,那弟兄(幾乎與信徒同義)就不要與她 離婚。對於那信主的妻子嫁給不信的丈夫,只要不信的丈夫同意繼續同住,信主 的妻子就不要和他離婚。保羅對信徒吩咐的語句是相同的。因為,希臘和羅馬的 律法准許妻子與丈夫離婚,但是猶太律法卻不允許。

保羅接著繼續用相反的順序談論離婚這個議題,「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 成了聖潔,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(原文是弟兄)成了聖潔」14a 節保羅 說,信徒與非信徒保持婚姻關係,信徒不但不會被非信徒污染;相反地,非信徒 在這樣的婚姻關係裡被「分別為聖了」。這裡絕不是說他們得到了救恩或聖潔。 保羅的觀點認為,只要他們的婚姻被維繫,配偶就有得著救恩的可能,而非信徒 就在信徒配偶裡「成了聖潔」。這就好像在羅馬書11:16保羅對羅馬的信徒說: 「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,全團也就聖潔了;樹根若是聖潔,樹枝也就聖潔了」 部分的成聖,就是分別出來分別出來歸神,使整體都成聖。成聖的基本觀念是與 神的關係,這不是道德上的正直無瑕(雖然後來會逐漸出現)。這樣,信徒被神 分別出來的身分,並不會因為與仍未信主的配偶結了婚而削減。相反地,善終歸 勝惡,如果丈夫或妻子是「聖潔的」,那不信的配偶也就「聖潔」了。保羅相信 盼望會導致他們得救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還記得創世記18:26「耶和華說:我 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,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。」請 問所多瑪城裡住的是些什麼人?異教徒、同性戀,都是不信之人。我們看見神的 寬容,以致義人的數量不斷下修,一直到十個。上帝會為了十個人而饒恕整個城 市,然而整段的控訴是他們找不到十個義人。我們看見信徒對非信徒的強大影響 力。妳知道我們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嗎?所以,你對你不信的配偶懷著得救的盼望 嗎?有的,就請說阿們!

接著保羅似乎與哥林多教會的人進行爭辯。他說:「不然」,「不然」的意思是指 「如果同意你們的立場」。所以14c節保羅的意思是說:「如果同意你們的立場, 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,但如今(接受我的立場)他們是聖潔的了」所以,如果 哥林多信徒的觀念是正確的,那麼他們的兒女就不再聖約之內了;但如今,因為 他們與信徒維繫了婚姻關係,也維持了與兒女的關係,兒女也就會像不信的配偶 一樣被「分別為聖」。這個概念就好像猶太人認為,歸入猶太教之人的兒女就是 完全的以色列人。當然,凡事沒有都是在理想狀況。信徒不可以要求離婚,這是 主的命令。「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!無論是弟兄,是姊妹,遇 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」如果不信的配偶要解除 婚姻關係的話,就同意離婚吧!無論你是做丈夫或是做妻子的,如果你不信的配 偶要離婚的話,你們就不再被拘束了。保羅認為,神呼召我們得的生命,是要以 最廣闊的和睦為目的。在信仰不同的婚姻裡,同樣要以求取和睦為最高的原則。 有時,要與未信的繼續共同生活;有時,則要接受未信者的決定,結束婚姻關係。 最要緊的是,兩者都要求和睦。「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 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」保羅沒有保證維繫婚姻會對他 們有利;但是,維繫婚姻的原因是他們回應神要他們和睦的呼召。保羅在這裡對 不信之配偶的「成聖」提供了進一步的解釋,也為維繫婚姻提供了進一步的理由。 當保羅談到「就自己的配偶」時,保羅盼望信徒能用話語或是行為「贏得」不信 的配偶,或使他們「接受福音」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身為基督徒就要按照神 的呼召,不論在思想、言語或行為上好好的生活,以致到了時候,我們可以「救」 自己的丈夫或妻子。這是這段經文擺在世人面前的好消息。

個人就是由一個不信主的人因為婚姻的關係,進入神所預備的生活見證:

二、按著蒙召身份繼續服事

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。18有 人已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廢割禮;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受割禮。19受 割禮算不得什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20各人蒙 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,仍要守住這身分。21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?不要因此憂 慮;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,就是主所釋放的 人;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僕。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不要作人的 奴僕。24弟兄們,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。

保羅接著從婚姻的議題轉移到更寬廣的問題,就是各人在神所分派的任何景況下, 都要能夠活得滿足。他用兩個方面來作對比:一方面是神給我們的裝備和呼召; 一方面是割禮(宗教的記號)和奴隸(社會地位),是當日宗教與社會最顯著的 分界線。作基督徒,要以神給我們原有的身分來事奉,受割禮的,沒受割禮的, 為奴的,自主的,或是任何別的身分。每一身分都在事奉神上有它的地位。例如 作奴隸的,可以用生活見證在奴役的限制下,怎樣事奉神(這是自由的人做不到 的);那自主的,也要見證他怎樣自願地順服神,事奉神。保羅的重點是,一個 人不應為了改變而改變,因為一個人與神的關係和他的社會地位毫無關係,而是 與他在得救時的處境與狀況有絕對關係。因此,當我們願意認錯悔改歸向基督時, 生命就被基督轉化,被賦予了新的意義。

「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。」 在這段經文中,保羅主要不是說「神呼召人要進入什麼崗位,而是神呼召人悔改 時,他當時的身份是什麼?」保羅兩次使用「各人」是要強調「個人的責任」, 我們每個人都承受了神的恩賜。所以,我們有責任要按著神的呼召,使用祂所賜 的一切,活出祂為我們所安排的生活。這不是單為哥林多教會而創的,這是保羅 教訓各教會共有的常規。「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廢割禮;有人未受割禮 蒙召呢,就不要受割禮。受割禮算不得什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」接著保羅用割禮與未受割禮,這個重大的宗教分界來討論。 對猶太人而言,割禮具有非常重大的宗教意義。猶太人看未受割禮的人,是在神 的約之外,無分於神給選民的福分。換言之,割禮就是一切;但在外邦人看來, 割禮是一個笑柄,是被蔑視者的記號。在希臘化的時代許多猶太少年人會設法用 手術掩蓋割禮的痕跡,好使自己在希臘文化的廣大世界裡立足。希臘人就會認為 這個猶太少年人茅塞頓開了。但保羅肯定地說,這樣的界線絲毫無關重要。受割 禮不受割禮,算不得什麼,全無關係,因為在基督裡我們是基督的身子(參五6 ; 六15 )。 對神來說,做猶太人或外邦人毫無差別。不管身分是什麼,不必求改變; 在這兩者之上,最重要的是守神的誡命,任何儀文的規則也不能與守神誡命相提 並論。保羅認為,福音超越有割禮或未割禮的情況;保羅不認為遵守「神的誡命」 是「律法的行為」。一個人對恩典的反應是順服神的旨意。

「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,仍要守住這身分。」保羅將第17節的原則在此 重提一次。保羅重申神的呼召與被呼召者當時的外在身分的關係,神既然喜悅在 人的某種身分下呼召他,他就該持守在那崗位事奉神。「守住」是現在命令式, 有持續的意思。保羅的要求,是在神呼召他們歸向基督的情況下,活出基督徒的 生命。

「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?不要因此憂慮;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」保羅 接著話鋒一轉,從蒙召之人的宗教背景轉變為他們的社會背景。對於蒙召時是做 奴隸的人,保羅要他不必為此憂慮。因為保羅知道,比起婚姻與離婚,受割禮與 未受割禮這兩種情況而言,做奴隸的人是無法選擇自己的地位(奴隸是第一世紀 最被輕視的人)。保羅特別拿奴隸作比喻是別有用心的。一個人可以選擇賣身為 奴,但卻無法選擇自由。所以,保羅想要表達的立場可能是:「你的身分並非最 重要的事,你若是個奴隸,不需憂慮,若能自由,則盡量利用新的身分。最重要 的,是你與主的關係。」保羅再次強調外在的身分無關緊要。「因為作奴僕蒙召 於主的,就是主所釋放的人;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僕。」你是做奴隸的蒙召,主就使你從罪的奴役中釋放,因此得進入做神兒女榮耀無比的自由 裡,這樣神聖的自由遠勝於他你原來外在的景況,你該看自己是主所釋放的人; 相對地,若是自由之身的人蒙召,他就成了基督的奴僕。這裡的重點同樣是外在 環境根本不重要。自由之人最重視的,應該是他與基督的關係;他的一生該謙卑 順服他的主,別的無關重要。保羅要強調的是,在基督裡,奴隸是自由的,而自 由人則是個奴隸,這是再次貶抑社會地位對於神的兒女來說沒有任何真正的意義。 對於在基督裡的人來說,是奴隸或自由人都不重要。「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不要 作人的奴僕。」因為兩者都是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的寶血買贖回來的。所以,保羅 希望他們能脫離屬世的社會背景(尤其是對婚姻)的焦慮,不要再受這些束縛。 最後,保羅再次將已經在第17 、20節提過兩次的原則重申一次。「弟兄們,你 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。」各人(留意個別 性)要守住神召他時的身份。這並不是叫人不可以改善自己,而是提醒人不要因 為作了基督徒就要轉換身分。信主並不是叫我們要改行業,做更「屬靈」的工作 (除非與我們的信仰不相合)。我們人生的一切都是屬神的,我們就按著神的恩 賜事奉神,直等到祂呼召我們轉變。我們「在神面前」或在神的「眼目下」無論 是奴隸或是自由人,應該繼續與神再一起,自始至終都只向神負責。活出基督徒 的呼召與神命定的生活。

【結語】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一位得救的家庭成員是神在他人生命中工作的途徑。保羅教導 信徒不應該為了追求自身屬靈的純潔而與不信的配偶離婚,相反地應該尋求留在 婚姻中,作為神在家庭中恩典的代言人。當婚姻中不信的伴侶,或家庭中其他的 成員得救時,就使整個家庭被分別出來活出神命定的生活。

如果非信徒的伴侶願意維持婚姻,信徒就不應該以宗教信仰不同為由結束婚姻, 反而應維繫婚姻並嘗試向家庭其他成員展示基督的愛和力量,奉行福音和分享它。 親愛的弟兄姊妹,傳福音要從我們的家裡開始。救恩並不會使婚姻的誓言失效, 而是要使家庭開始經歷上帝的恩典。基督徒會因內住的聖靈而產生力量,我們要 成為和睦的推動者。婚姻與獨身都不重要;我們應該在現況中服事神。如果不信 的配偶因為你對基督的信仰而決定離開你,那就讓他(她)平和地離開吧。

這不是神想要的,因為你從來沒有被呼召,要為你的婚姻犧牲你對基督的信仰。 親愛的弟兄姊妹,求神幫助我們,按著我們蒙召的身份事奉神。當涉及到我們的 信仰和對主的事奉時,基督徒不能屈服於配偶的願望。如果我們的配偶不想來參 加主日崇拜,我們還是要去。如果他或她不想禱告,你還是要繼續禱告。如果, 你的配偶不想去參加讀經與查經,你還是去吧。如果你的配偶不想在教會教導或 服事,你無論如何都要服事。願你從來沒有為了維持婚姻而被迫放棄在神國度的 工作。如果有的話,你需要表明你對主的信心勝過一切,這樣他們就可以因你的 言語行為被贏得。即使您的配偶不忠於主,我在這鼓勵您為他禱告,並請你繼續 忠心地事奉主。讓我們一起活出神的呼召,活出神命定的生活。

【禱告】

愛我們的天父,感謝、讚美祢!因為祢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捨命, 我在基督裡,被祂的寶血買贖回來。現在我有一個崇高、屬天的呼召,要按著 祢的命定過我的生活。讓我忠於我在基督裡的呼召,求父神保守我,不讓我的 靈性受到我所處環境的影響,而是為你的讚美和榮耀而活,並謙卑地順服祢從 天上來的呼召。

禱告奉祢愛子耶穌基督寶貴得勝的聖名。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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